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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有这两张卡的人,最新消息来了!
来源 |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十堰政府网、十堰晚报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与你的就医、出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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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内普通门诊费用可异地直接结算
门诊费用结算
近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通知》,标志着我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正式启动。
目前,省本级、宜昌市已获批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其他市州已开通省内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服务,5月底前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十堰两家医院可省内门诊费用异地结算
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作为本市首批上线的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医疗机构,已完成省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改造和测试验收,具备直接结算条件。
下一步,十堰将按照合理分布、稳步增加、各级别兼顾的原则,分批增加上线试点医疗机构,早日实现各县(市、区)有一家异地门诊费用结算医疗机构的目标。
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即可结算异地普通门诊费用
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开通后,十堰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试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无需备案。
目前,先行开通职工医保异地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运行平稳后将逐步开通异地门诊慢性病结算和城乡居民普通门诊费用异地结算。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住院线上备案,同时可以在线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市医保中心将继续规范管理、优化流程、改进服务,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异地就医门诊结算更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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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消息
与你的出行有关
公交“寿星卡”集中年审4月1日起开始,6月30日结束
公交“寿星卡”年审
记者从市公交集团获悉,2021年度公交“寿星卡”集中年审工作于4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请广大老年朋友们合理安排时间,有序参加年审,以免影响“寿星卡”的正常使用。
公交“寿星卡”年审工作是对持卡人身份的年度核验,年审通过后,将为持卡人充入下一年度的免费乘车次数。若未参加年审,自7月1日起,持卡人将无法使用“寿星卡”免费乘车。“寿星卡”年审时需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寿星卡”前往服务大厅办理年审手续。
年审地点
1.重庆路516号福安小区入口旁车城通综合业务大厅。
2.六堰科器公司旁公交停车场年审服务窗口。
集中年审时间
4月1日至6月30日,每日8:30-12:00,14:30-17:30(周末、节假日照常办理)
客服电话:0719-8111923
公交“寿星卡”办理及使用须知
凡户籍为十堰地区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重庆路516号福安小区入口旁车城通综合业务大厅办理公交“寿星卡”;
户籍非十堰地区但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明后,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居住证也可办理公交“寿星卡”。
“寿星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用。
温馨提示
请广大老年朋友们错峰出行,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志愿服务指引,有序进出,即办即走,不在大厅逗留。
郧西县城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公交车
近日,记者获悉,郧西县城区65周岁(含)以上老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可持“寿星卡”免费乘坐公交车。
郧西县城区办理“寿星卡”须知
居住在郧西县城区内,能独立乘车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
持本人房产证(无房产证等小产权对象的须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郧西公交公司申办(郧西县高速客运站一楼IC卡中心)。
新办理“寿星卡”收取工本费15元,意外伤害保险费24元,共计39元。
当年办理当年有效,一次性免费充次到当年12月31日,每年的11月1日—12月31日统一年审,办理下一年度的免费充次,年审时须缴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24元。
卡片遗失,需尽快携带办卡时使用的相关证件和照片到郧西公交公司IC卡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挂失免费、补卡收工本费15元。遗失、损坏卡补办新卡后,原卡作废,由郧西公交公司回收。
“寿星卡”为记名卡,仅限本人使用,不予退卡、不得转借、冒用或作其他用途,乘车刷卡时,主动出示让司乘人员验照,非本人使用的卡,一经发现,公交人员有权收缴,12个月停止办理。
当月刷卡超过30次者,刷卡按照普通卡收费标准享受优惠;无卡按所乘坐线路票价投币或扫码支付。
乘坐公交车如发生意外伤亡或交通事故,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向保险公司理赔,公交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费用。
咨询电话:0719-620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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